1、鼓励引导基层就业:
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条件。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
2、鼓励应征入伍: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研加分、研究生和专升本单列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支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
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
4、支持开发高校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
鼓励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核定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等过渡性岗位招录计划,招聘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参照学校同级同类岗位合理确定岗位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