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三)残疾毕业生;
(四)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申请人在单一学制的毕业阶段已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申领。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二、申请材料
根据申请条件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困难情形提供自身家庭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脱贫记录簿、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
(二)特困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由县(区)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人员供养证;
(三)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 2025届毕业生,补贴标准3000元/人。
四、申请流程
线上办理请根据附件2中的指引操作,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交至毕业班辅导员。(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辅导员老师的通知)
招就办联系人:伊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18780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个人端口)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4年9月